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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 踹了一脚 (第1/2页)
魏芳泡好茶端上来,静静地坐在一旁,听老板和高庆交谈。 此刻,她替老板庆幸,能遇到这样一个男人。而且魏芳觉得,老板和高先生在一起的时候,似乎镀了一层圣洁光芒,整个人都显得更加灵动,充满灵性。 魏芳看了高庆给金春晓的书,也跟着练习,但是十分钟以后,她就坐不住了。她实在不明白,为什么老板竟能整夜盘腿坐在那里,跟遁入空门的小尼姑一样,无欲无求,安静得像是一尊塑像。 如果高庆知道魏芳的疑惑,便会告诉她,这就是修炼慧根和资质的问题。而高庆当时便对魏芳说了,书你可以看,满足你的好奇心,但恐怕看了也不会起作用。 魏芳年龄也不大,还有一年才满三十岁,说到底她就是个大姑娘,也憧憬白马王子的浪漫幸福。 女人,不管是小女人还是大女人,谁不愿意得到一个好男人的悉心呵护呢? 显然,在魏芳的眼中,高庆就属于一个好男人。 “好了,事情暂时谈到这里吧,我要回去了。” “高大哥,就在我这里吃饭吧,我还没和高大哥一起吃过饭呢。” “不了,小小,出来的时候,我答应回去吃饭,估计家中还要来人。” “谁呀?”金春晓仿佛不知道这样问有些不妥。 “嗯,是皇尚酒吧的白玉霜。”高庆回答的也很随意,也像是不觉得金春晓冒昧。 魏芳看着两人,很羡慕这种真性情流露,不虚伪客套的相处。 “哈,高大哥,不介意多我和魏姐姐两个客人吧?” 魏芳以手扶额,老板,你好歹也是个大明星啊,别人请都请不到你,现在咋堕落得跟一只混饭吃的小猫咪一样? 高庆不以为意,说道:“那我跟家里打个电话,多安排两副碗筷。” 看着高庆掏出电话打,魏芳服了,这俩人,不知道客气两个字咋写的。 高庆挂了电话,说道:“好了,走吧。” 金春晓大喜,抱着高庆的胳膊就往外走。 魏芳一看,这还了得?连忙叫道:“老板,衣服,鞋子!” 金春晓这才低头看了看,哈,好像还穿着睡衣诶,脚上还是毛茸茸的拖鞋。 “高大哥,你等我啊,我换下衣服鞋子,很快。” 不到十分钟,金春晓就换好衣服鞋子出来了,素面朝天,连口红都没有画。 魏芳被金春晓打败了,人家的饭菜就那么好吃吗?看这急不可耐的样子。 素面朝天的金春晓,颜值丝毫没有受损,洗了个脸,刷了个牙,一样唇红齿白,满脸胶原蛋白,可爱到爆。 魏芳不放心,作为一个助理,最大的一个责任,就是监督老板在外在形象上有没有瑕疵。 好吧,魏芳承认,今天瑕疵很多。比如没有化妆,比如没有认真搭配衣服鞋子,比如头发太随意扎个马尾巴…… 最关键是,老板满眼小星星是为那般? 今天老板真是,太没形象了,这是魏芳最后做出的评价。 “老板……” “哎呀,魏姐姐,就在邻居家吃个饭而已,就别那么讲究了。你放心,就算被狗仔队拍到了,也没有你的责任。” 高庆笑了笑,这个女孩儿,真是……太可爱了。 魏芳第一次放弃了自己的职业操守,就让老板任性一回吧,下不为例。 三人出门,朝着凌茵茵家走去。